美麗華百貨公司楊姓女收銀員前年底,身穿制服到公司內星巴克消費,結帳時看見其他顧客遺留的隨行卡,她用手機覆蓋卡後,趁店員不注意拿走卡。事後美麗華請她自願離職或直接開除,她選擇簽下自願離職同意書後又反悔,提告請求復職復薪。台北地方法院查出,楊女拿走他人隨行卡,確實未在第一時間交回,她是在美麗華接獲星巴克通知後才交出卡片。法院認為,楊女在公司主管提及她會被追究刑責後,選擇自願離職、未受公司逼迫,判楊女敗訴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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